它這種樣子一般是因為——遇到了熟人。
果然,下一秒,有個人從背后走過來。
秦皓撐著桌子,似笑非笑:“林臻。好巧。”
我們兩個現在的關系很微妙。說是分手,可分手是我單方面提出的,秦皓并沒有同意。那天他只是冷冷甩下一句“你別任性”就轉頭離去。
說是冷戰,其實一個多月不聯系,在成年人的世界里,與陌路人無異。
但不管怎麼樣,我都不太想見到他。
秦皓卻很堅持:“我跟幾個朋友在另一邊,去打個招呼吧?”
透過玻璃能看到他那一桌有男有女,熱熱鬧鬧七八個人。
這種情形,詭異地熟悉。
在秦皓看來,他這是給我了一個“臺階”下。
我幾乎可以猜到接下來的走向。
我會坐過去,以秦皓女朋友的身份與人寒暄、周旋,秦皓可能會喝點酒,我不會喝,因為等下或許我要幫他開車,把在座的朋友一一送回家。
所有人都會覺得我是個溫柔、熱情、風趣、體貼的完美女友。
所有人都會羨慕秦皓。
但是天曉得我有輕微社恐,我有多討厭與陌生人交際。
而且最重要的是,在聚會結束的時候,我們會無聲和好,好像這一次吵架并沒有發生過一樣。
就算之后提起,秦皓也會寵溺地說。
“臻臻就是小孩子脾氣,任性,有一次我們吵架,一個多月不理我。”
“還是我主動哄她的。”
不,不能這樣。
已經決定了的事情,就沒有更改的必要。
我抬起頭,重申:“我們已經分手了,我為什麼要去見你的朋友?”
“臻臻。” 秦皓的笑容有點僵硬,他深吸一口氣,“就算分手,也要兩個人都同意才行,我從沒有答應過跟你分手。
”
“你是不是還在介意我買湯圓的地方?那你等一下。我把朋友叫過來跟你澄清。”
我還沒有答應,他已經轉身回他那桌,不過兩三分鐘,就領來一個妝容精致的小姐姐。
“介紹一下,這是我買湯圓的寵物店老板,余珊。”
這是在忽悠我嗎?分明微信頭像就是他的前任。
但是余珊笑了一下,悠悠然道:“頭像,是我媳婦。”
余珊伸出左手,無名指上戴著個樸素的戒圈:“在國外注冊結婚的,我用媳婦的寫真做頭像。”
“當年吧,是我橫刀奪愛,從秦哥手里搶了女朋友。他記恨我好多年呢。我們這次也算是一笑泯恩仇了。”
居然,不是秦皓在三心兩意嗎?
余珊先回去了,秦皓卻不走。
我盯著秦皓不說話,他不自然地別過臉:“那個,她其實喜歡女生,怕輿論壓力,就想多找幾個男人戀愛試一試。”
“被劈腿,挺丟臉,所以我沒跟你提過。”
“但我沒想到你會因為這個生氣。”
我盯著面前翻騰的火鍋,突然有點茫然。
為什麼我不能生氣?
對你來說是微不足道,對我來說是切膚之痛。為什麼要拖延一個多月才澄清?
你知不知道剛分手的那些天,我是怎麼熬過來的?本來調養好了大半的胃病,在食不下咽的那幾天里卷土重來。
這樣有恃無恐,無非是覺得,生氣了的女朋友和壞了的耳機一樣,要麼放一放就會好,要麼過多久再去修,她/它都留在原地,等你回來。
不管怎麼樣,都不重要了。
誤會可以解除,但是心灰意冷,卻沒辦法解決。
秦皓在我這里坐得時間太久,他自己那桌,起碼有兩個女生,頻頻回頭看他。
眼神是發光的。
我當然知道,他在外人眼中就是這樣熠熠發光的存在。
幽默,儒雅,紳士,才華橫溢。是哪個女生不知天高地厚,竟然想跟他分手?
可能是火鍋太辣了,想哭。
我拿紙巾擦了下眼角,說:“沒什麼,我已經不生氣了,就好像你跟前任一笑泯恩仇一樣,我跟你亦如是。所以,你還是早一點回你朋友那邊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