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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只是忘了刪前任微信而已》第12章

這才是年。

十點半的時候,酒足飯飽。

林歸的電話響起來,是金元打來的。

林歸喝了酒,不能開車,是以金元過來接我們。

給老兩口騰個地兒,和年輕人出去玩會兒。

林歸家在西山腳下有處老宅子,那地方沒人住,后來就變成了每年過年囤貨的地方。

這座北方的超一線城市早就禁了煙花爆竹,只有在政府規定的道路口才可以燃放,正好西郊屬于可燃放區。

一大群人浩浩蕩蕩,從老宅子里把提前買好的各種鞭炮、煙花一一搬出來。

十一點五十五分,大家伙兒興致高昂。

不遠處的樓墻上傳來鐘聲。

咚——

咚——

是新年的倒數計時。

掐著這個聲音,在這一年的最后一秒鐘,金元點燃了最大的煙火。

「新年快樂!」

「過年好!」

深藍夜空下,寒星幾顆,是此起彼伏的開心和快樂。

二十多歲的一群人,還和小時候一樣,看著這煙火人間,興致絲毫不減。

「新春快樂,」他轉過頭來,眼里裝著綻放星火,「妙妙。」

「新春快樂,歸哥。」我笑起來,風情滿懷。

用小時候最熟悉,長大后再也沒叫過的,久違的稱呼,喚他。

性感喉結狠狠滑動,我看到他臉上的笑容。

帶著痞,帶著縱,還有獨屬于這個人的沉迷。

無人照拂的黑暗角落,他將我抵在墻上,吻從熱切變得溫柔。

漫天煙火,他說:「我愛你。」

我不知道我多久沒有哭過。

在這樣的時刻,我的眼里蓄了液體。

我摟緊他,在一聲又一聲的燦爛里,在他耳邊輕聲說:「時間告訴我,我也愛你。」

我知道,這次我們不會再分開了。

番外:方嘉宇

皚皚白雪,晃人眼。

那個人的笑容,比雪還要晃眼。

褪去精致妝容,換掉輕熟裝束。

此時的那個人,就像個最簡單的小女孩,自由自在,無拘無束。

北方的冬天真冷啊。

可在她出現在我面前,朝著發呆的我喊「方嘉宇」的時候,我的世界就暖和了起來。

那天的她,就像陰沉沉的天空突然出現的太陽。

帶著濃烈和真實,強勢地闖入了我白茫茫的世界。

二十歲的心動,來得猛烈,又聲勢浩大。

我甚至能聽到自己「怦怦」的心跳聲。

月色與雪色之間,她是第三種絕色。

在海市時對她的好感,全然變成無可言說的愛戀。

我這人,看著懵懂乖巧,可也最明白對于自己已經確定的事情,定要先行一步,早做打算。

她這麼好,我怎麼能讓別人搶了先。

酒店門前,霓虹燈下,雪色與夜色之間。

她的眼睛很亮,像摻了銀河的水。

她的每一聲笑,都是我開心的源泉。

我準備告訴她。

我喜歡她。

打直球,或者說莽撞,是我這個年紀最美好的并且極容易被漂亮姐姐原諒的優勢。

她會喜歡我嗎?

我這麼想著的時候,被一群陌生的人打斷。

有個男人拉她的手!

怎麼還有個男人扛著她飛!

草啊!

我還沒告白啊!

我準備奮起直追,又被另外一個男人攔住了去路!

在一群人的圍攻之下,我眼睜睜看著她被那個男人扛進一輛車里,關上車門!

啊!

簡直要氣死!

這到底是哪兒突然冒出來的一群又臭又糙的野蠻老爺們兒啊!

后來,我要離開這座城市的時候,我去找她,她告訴我,她有男朋友了。

她口中的男朋友在馬路邊虎視眈眈地盯著我,像是隨時會沖上來跟我干一架。

我記得他!

那晚就是他扛走了陳妙!

他黑衣黑褲,外面套了件黑色大衣,一身冷冽站在路邊。

我瞅了眼他的頭發。

是極短的板寸。

板寸最挑人。

可他五官精細,臉部輪廓冷硬,硬生生把板寸襯成了頗為完美的發型。

好吧,我承認,外表看起來,和她很般配。

就是不知道品性怎麼樣。

看起來那麼傲,會對她好嗎?

哎。

我嘆口氣。

不知道我能不能在她男朋友不知道的情況下悄悄勾引她呀。

最終,我跟著父母離開了這座有她的城市。

我的戀愛,還沒開始,就已經結束了。

委屈的失戀寶寶永遠也不會知道,正是因為他的出現,以及明晃晃的直球,才讓某人徹底憋不住,跑出去把一切攤了牌。

所有試探都褪去,才是干干凈凈、完完整整的愛意。

番外:宋松篇

這張臉,是我最大的利器。

我很早就知道。

從小,我的身邊就不缺女孩子的追捧。

到了可以談戀愛的年紀,我也和每一個情竇初開的少年人一樣,開始談戀愛。

我沒什麼真心可付。

因為,我深感無趣。

上大學時,我和林歸、金元分到了同一個宿舍,那時候我就經常聽到陳妙的名字。

林歸不怎麼愛搭理其他同學的事兒,但金元是個極為熱情的人。

在和金元處成兄弟的日子里,我從他的口中,聽到了不少關于她的事。

拼拼湊湊成的畫面,就是他們的從前。

她和林歸最為要好,從小一起長大,兩家父母關系極近,是以結婚時買的房子都在一起。

在他們的發小圈子里,他們幾個發小和二人的父母一樣,就希望他倆能成。

有發小的人,生活自然是熱鬧的。

三天兩頭的聚會必不可少。

是以,我偶爾也會在宿舍樓下見到等林歸和金元的她。

陳妙這個人,怎麼說呢,

滿身風情。

尤其淺淺一抬眼,淺薄笑起來的時候。

不光是優越的相貌,還有別的什麼東西。

她不需要去追逐什麼,因為她就是光本身。

趨光,是人的本能。

我見過她幾次,在校園里擦肩而過。

她從來都不認識我,因為她的身邊,總是有太多優秀的異性。

和她的相識,是我耍了心眼的。

那時候,林歸被單位外派到廣州學習,我逮住這個空檔,在和金元一起外出喝酒的局上,見到了那個人。

只要進入了她的視線,那就好辦。

我平生第一次,像一只花孔雀一樣,開始有意識地展現自己的優勢。

很快,我們就在一起了。

后來,我知道,我們其實是一樣的人。

我很喜歡她。

在和她的相處中,我全然不像以前和別人相處的那個自己,在她面前,我既幼稚又懂事。

明明我們是一樣的人啊。

可就是在這段沒被看好的感情中,我逐漸明白了包容、理解,這些,全都是她教給我的。

我永遠忘不了西山上的那一天。

山河遠闊,人間煙火。

星河璀璨,愛的人在身邊。

我那時候以為,年輕的我們還有很長的未來。

直到后來。

我才知道,原來我是這麼混蛋的一個人。

對于李棉理的誘惑,我沒有守住那條線。

李棉理是極愛糾纏的一個人,以前我在答應做她男朋友之后就發現了她這點,愛哭、愛鬧、還喜歡事事管我。

認識李棉理,真是我最倒霉的一件事了。

我自認瀟灑,快餐愛情當斷即斷,幾乎沒有糾葛,誰也不欠誰。

只有李棉理,短信、電話、制造的偶遇,各種轟炸。

后來,不知怎麼的,又稀里糊涂通過了她的微信,稀里糊涂和她有了聯系,稀里糊涂開始見了面。

真正意識到喜歡她喜歡到無法自拔,是在她毫不留戀地離開之后。

我承認,在這場愛情游戲中,我是那個最早動心的人。

我悄悄關注了她那麼久啊。

從一開始,我就是她的不二臣,我理解她、疼惜她。

把以前的自傲和不甚在意通通丟掉。

可就是這樣喜歡著她的我,在誘惑面前,還是犯了錯。

就是這樣,我的陳妙被我弄丟了。

她毫不留情,走向了更光明的地方。

她有一起長大的朋友,她有足以交心的摯友,她有忙忙碌碌的事業。

她的生活熱熱鬧鬧。

她回歸了繁華。

徒留我一人在原地,體會相思為何種哀愁。

我記得她愛哼王菲的一首歌,那首歌里唱「還沒陪你把紅豆

熬成纏綿的傷口

可能從此以后

學會珍惜天長和地久。」

我的陳妙,我還沒有陪你一起把紅豆,熬成纏綿的傷口,然后從此以后,學會珍惜,天長和地久。

后來,聽說她和林歸重歸于好。

一直以來,我都把林歸作為我最強勁的對手。

陳妙二十三年的人生里,他占據著相當重要的位置。

盡管別人都說,她不喜歡他,太過可惜。

可我知道,林歸的隱忍、堅持、真心、守護,這些全是他藏在不羈外表下的反差魅力。

我忌憚的,從來不是青梅竹馬的身份。

而是,同樣作為男人,我知道林歸的這些品質,在歲月長河中終將閃閃發光,成為吸引陳妙心動最大的資本。

皮囊,讓人一見鐘情,

品質,讓人天長地久。

陳妙最憧憬的那個天長地久。

番外:沈詩詩

「我太急了。」我說。

李棉理坐在我旁邊也哀哀戚戚,我們兩個一對失意人。

我圖謀林歸已經很久了。

從我入單位第一天,見到他的第一眼起,

我就想,這個男人,我一定要追到手。

情況很樂觀。

他喜歡的人不喜歡他。

我勢在必得。

春風化雨,是我給的溫柔。

我不動聲色,將計劃悄然進行。

盼望著有一天百煉鋼能成繞指柔。

直到我見到他喜歡的那個人,陳妙。

我和李棉理是一個寢室的室友,我們大三的時候,不知道她從什麼途徑認識了宋松,成了宋松的女朋友。

宋松我知道。

女生宿舍總愛聊帥哥,我們剛入學的時候,宋松的大名就成天流傳在女生們的口中。

后來沒幾天,李棉理就被甩了。

她時刻關注著宋松的消息。

宋松空窗了很長一段時間。

幾個月后,他有了新的戀情。

李棉理抽絲剝繭,甚至找到了那個女生公開的社交平臺。

每天像個偵探,去閱讀理解那個女生偶爾發的圖片或動態。

彼時,我還不知道,她會是我以后最大的勁敵。

林歸喜歡的人不喜歡他,是我認識林歸以后,旁敲側擊從別人那里打聽來的。

林歸的能力很卓越。

年紀輕輕就扛起了我們院里的大旗。

他身上的每一點都在深深吸引著我。

低調,優秀,像松柏,如月光。

光不強烈,但如夢似幻。

我想過,是怎樣不長眼的女生,能拒絕得了這樣的林歸。

直到我見到陳妙。

她從容地走進林歸的家里,像個天然的女主人一樣招待我。

明艷大氣的美,是撲面而來的美貌沖擊。

唯有牡丹真國色,是我對她的第一印象。

她熱烈又雍容,眼里不經意間流轉過的,是與眾不同的傲氣。

我以為她這樣的人,被人捧著、寵著、慣著,定會驕縱無比,

可她一開口,便是周全的禮數。

對,是我忘了,她艷麗,氣質卻不妖嬈,是我將這樣的印象先入為主了。

第二次遇見她,是在拍拍手大排檔。

宋松站在她面前。

她眼里裝著夜間萬物,可唯獨沒有宋松。

我抿了抿唇,明白了這個女人的無情。

任何男人都不在她眼中。

這樣的人,不會被任何人束縛。

有時無情最有情。

無情的人一旦付出真心,便是至純的愛意。

誰不會被吸引?

我心中的勢在必得有些搖搖欲墜。

我難免加快了自己攻略林歸的步伐。

我的心境起了波瀾,有點急了。

于是,在我們單位大門口再次遇見陳妙的時候,我做了一個錯誤又愚蠢的決定。

初雪,夜晚。

我發消息給林歸,我說我幫你。

我讓他利用我來刺激陳妙。

我以為他不會答應。

卻在很久以后,收到了一句「好」。

我敲了敲手機屏,心里有些興奮。

近水樓臺,最好施展。

我會逐漸讓他接受我,喜歡上我。

我們一起參加他朋友的聚會,不動聲色地和陳妙偶遇。

以前肢體上的謹小慎微,變成如今我可以大膽地挽著他的臂彎,和他對視,給他夾菜,沖著他明媚地笑。

誰也不知道陳妙心里怎麼想的。

一開始她笑靨如花,后來視而不見。

直到最后,徹底無視。

誰也沒想到,最后刺激到的不是陳妙,而是林歸。

我家在隔壁城市,臨近年關我也沒回家,就為了在一年的最后關頭能將林歸徹底拿下。

二十九的晚上,我跟隨林歸一起出席他發小圈的聚會。

那天晚上,我終于明白。

二十三年的情,真不是我想撼動就能輕易被撼動的。

我也終于知道,我再也不會有機會了。

到底,還是那個女人棋高一著。

 

作者:今天喝奶茶了嗎

來源:知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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