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鈞瞬間卸了力氣一般,他再也做不到面無表情,嘴唇緊抿,扯出一抹笑都有點勉強。
最后他還是輕描淡寫道:「好,我記住了。」
「從今天開始,」他用一貫散漫又似認真的語調說,「你的一切,我都不會再忘記。」
一字一句說得很清楚,聽起來很堅定,卻終究落不到我的心上。
項鈞,我無法相信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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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后我們一直沉默著,直至他喝完咖啡,看著我磨蹭掉抹茶千層,才輕飄飄說了一句:「四十二個月,我倒像是從來都不認識你。」
那我又何嘗認識真正的他呢?他仿佛天生的情場高手,風格千變萬化。溫柔、清冷、霸道、深情……哪個都是他,又好像哪個都不是他。說實在的,他更應該去做演員,絕對是影帝級別。
我最終沒接話,轉移了話題,「你還需要鑰匙嗎?我等下可以去找找。」
雖然大概率被我扔掉了。
「不用了,」他抬眼,那雙眸子似是要望進我的心,「我打算換鎖。」
臨走又背對著我揮揮手說:「新鑰匙我會寄給你。」
神經病,誰要他家鑰匙!
這時我又想到一個問題:他怎麼知道我新家位置的?
小說里那是劇情需要,所以男主手眼通天,不管女主跑到哪里他都能找到。但是現實生活中,我細想只覺得恐怖。凎,項鈞不會其實是個變態跟蹤狂吧?
心有不安,我直接微信問了他,他回得很快:「你把我的大號從黑名單拉出來,我就告訴你。」
我秒回:「做夢。」
他發了一條語音,開頭就是懶懶的一聲笑:「去年秋天的某日,你喝醉了,硬拉著我去看的你的夢中情房。
」
那是很久遠的記憶了,盡管只發生在一年前。
那段時間我的文數據極差,靈感枯竭,外加有個讀者一直在評論區抬杠和辱罵我,我情緒低迷,終于挑了個秋高氣爽的夜晚在天臺大醉一場。
我酒量一般,但不斷片。因此我記得,在喝得暈暈乎乎時,項鈞來了。
他說剛給我打電話沒人接,所以過來看看。屋里沒找到我,然后聽鄰居說有個姑娘在天臺喝酒,猜測大概是我。反正羅里吧嗦說了一堆,大概意思就是他也不是擔心我,只是好奇來看看。
我含糊地點點頭,沒在意。他卻踢開一旁的啤酒罐,順勢坐到我身邊。
他的手機一直在震動,我猜是他新交的女友,也這麼問出來了。
「剛分。」項鈞掐掉電話,隨意地應了一聲,拿起一罐啤酒打開,在夜晚發出清脆的一聲響。
我的心跳隨之漏了一拍。
或許是喝了酒的緣故,他的聲音不似晚風清爽,帶著點粘稠和沙啞:「不開心?」
我撇過頭不想理他,「關你屁事。」
他笑了一聲,揚起眉,「平時乖得和兔子一樣,喝醉了這麼兇。」
我不做聲,看著遠處的萬家燈火,沒有一盞燈為我而留。
身旁遞過來一個巴掌大的玩偶,是只白兔子。
「送你的禮物。」項鈞懶懶道。
我被嚇得都清醒了幾分,「今兒什麼日子?你居然送我禮物。」
他張口就來,「我的生日。」
「放屁,你生日是三月二十,今天都十月十五了。」
「記這麼清楚。」他笑道,將兔子塞進我懷里,然后極其自然地將我臉旁的碎發攏到耳后。
我下意識地往后躲了一下,沒躲開,最后眼神躲閃,「那我回個禮。
」
我的回禮就是帶他看我的夢中情房,并且很慷慨地表示等我暴富了還能送他一套一樣的。
項鈞一如既往不拒絕,眼中倒映著霓虹燈光,「好啊。」
于是第二日我直接裝失憶,什麼房子,什麼兔子,別問,問就是不記得了。
項鈞也再沒提過,仿佛一切都只是我酒后的一場夢。
如今他倒提起來了。
可是兔子已經被扔了。
真假與否,都當是場夢吧。
我如此打算,項鈞卻不是。他開始頻繁地與我「偶遇」。尤其在小區樓下,我每日散步幾乎都能碰到他。
但是他也不主動走近,只是出現在那里,若是遇上我的目光,就輕描淡寫地打聲招呼。
我實在不理解他在打什麼算盤,選擇按兵不動。
只是我們的共同好友開始說,浪子要回頭了。項鈞開始拒絕每一個搭訕他的女人,借口一致:「我有喜歡的人了。」
他們轉述這句話時都會意味深長地看我一眼,仿佛在期待我的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