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一個從小接受舊式教育長大的女子,初到異邦,語言、文化的差異使張潤娥不知所措。而身旁這個 “夫婿”的侃侃而談也讓她似懂非懂。
經過一年多兄妹般的相處,也許顧維鈞覺得兩人實在不合適,終于下定決心,向張潤娥提出離婚。
圖 | 年輕的顧維鈞
對于這個無辜的女子,顧維鈞也覺有些愧疚,他起草了一份離婚協議書并且征求張潤娥的意見。
根據協議,離婚后張潤娥可以留在美國讀書,費用由他負擔,她也可以回國到顧家去生活或是回娘家,張潤娥的陪嫁及顧家房間物品都由她自行支配。為了讓張潤娥能好受點,顧維鈞表示給張潤娥時間考慮。
張潤娥對于離婚,從內心來說可能接受不了。
但是在美國這一年多,她也了解到西方自由民主的婚戀觀,還有顧維鈞向她多次提及的包辦婚姻的諸多弊端,所以她也隱約覺得這種“捆綁”夫妻不合適。
最后,張潤娥經過考慮說,對協議沒有意見,如果顧維鈞堅持離婚要她簽字,她就簽。為了避免被張家說他逼迫張潤娥離婚,顧維鈞又向張潤娥表示,希望她親自謄抄4份離婚協議副本給雙方父母各一份,張潤娥同意照辦。
對于張潤娥的寬容豁達,顧維鈞很感激,他在晚年回憶錄里稱贊張潤娥寬容、忍耐和天真純樸。
就這樣, 1911年,這兩個年輕人平靜地在異國結束了有名無實的婚姻。顧維鈞在離婚時,對張潤娥說:“我們應當力爭幸福,而幸福只有在以愛情為基礎時才能得到,這只能是自然形成的東西。”
顧維鈞當時懷著美好的愿望,希望兩人以后都能得到幸福。但張潤娥以后的命運就令人唏噓。
離婚后不久,張潤娥就返回了上海。令人遺憾的是,也許是張家不甘于被悔婚,在顧維鈞和第二任妻子唐寶玥結婚不久,張潤娥竟在家人挑唆下起訴顧維鈞“重婚罪”,這場官司曾在上海引起了轟動。
因顧維鈞有離婚協議在手及顧、唐兩家的地位,最終這樁官司不了了之,張家也覺得顏面掃地。
經過此次打擊,張潤娥心灰意冷遂出家做了尼姑。
顧、張兩人離婚時間在1911年,當時還是清朝的天下,一年后清王朝才覆滅。
曾號稱中國離婚第一人的徐志摩,他那名揚天下的離婚大案發生在十多年后的1922年,受此影響,民國才逐漸掀起一股“離婚潮”。
由此可知,顧維鈞在離婚一事上絕對是超前的,對于顧、張兩家的沖擊絕對是石破天驚。不過,由于顧維鈞長期身在國外,國內如何鬧騰,對他本人波及不大。
但是對于回到國內的張潤娥就不一樣了,雖說去美國待了一年多,也見識過西方新文化和新思想。但她身處舊中國“三從四德”守舊思潮的包圍下,她個人的聲音很難被聽見,若沒有家庭的支持,僅依靠她個人是很難突圍的。
張幼儀能在與徐志摩離婚后奮發圖強獲得事業上的巨大成功,與其家族背后的鼎力支持密不可分。
也許對于這場離婚案,顧維鈞一直心懷歉意。據說,1933年,顧維鈞得知張家生活困難,曾托人捎去了5萬元,還附了一封信,結果都被原封不動地退了回來。
1968年,張潤娥病故。
張潤娥悲慘孤獨的一生是時代的悲劇。同樣是面對包辦婚姻,相對于后來徐志摩對妻子張幼儀的絕情,還有一代文豪魯迅對妻子朱安的終生漠視,顧維鈞對張潤娥的離婚處理則要溫和的多,也人道的多。
還有同時代的胡適,忍氣吞聲地和沒有共同語言的江東秀終身捆綁在一起,痛苦不堪,雖然被人奉為道德楷模,可誰又能解其中無奈和辛酸呢。
對比這些民國名人們不幸的婚姻經歷,顧維鈞要勇敢和幸運得多。
二
“我倆總是下午出門,不是閑逛,就是買東西,喝茶。我是單身漢,雖然住在利順德飯店,還是幾乎成了唐家的常客;只要沒有其他約會,我總是和他們家人一起吃午飯和晚飯。這時我和梅混得熟了。”——《顧維鈞回憶錄》
1912年6月,北洋政府發生了政壇地震。內閣總理唐紹儀同袁大總統鬧掰了,憤然提出辭職,回到天津。
時任國務院秘書的顧維鈞,也追隨老領導唐紹儀到了天津。唐紹儀是顧維鈞的伯樂。當年顧維鈞在美國留學,是唐紹儀一雙慧眼發現了他,然后把他推薦給了袁世凱。
唐紹儀對這個仗義的年輕人很是喜歡,但是他還是從顧維鈞的前途著想,力勸他回到總統府繼續擔任總統秘書。
同時,唐紹儀有了另外一個念頭,他想把自己的寶貝女兒唐寶玥介紹給顧維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