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扯了扯嘴角:「聽到又如何?沒聽到又如何?你方才在臺上做的,還不夠讓我清楚明白嗎?」
在我冷漠的眼神下,蕭夏陽眼圈微紅:「恬恬,對不起,是我傷害了你。」
「停!」我做了個打住的手勢,「蕭夏陽,你一句輕飄飄的『對不起』,能挽回什麼?」
「我與你相識八年,六年前跟我告白的時說過什麼你還記得嗎?你說我是你黑暗人生里的一束光,你會傾盡所有地對我好,還發誓說要愛我一輩子。可現在呢?在所有人都知道我是你女朋友的前提下,你公然帶著前女友出席慶功宴,牽著她的手說她才是你畢生所愛,你有考慮過我的感受嗎?蒲初柔當初跟你提分手時,尚且還會用短信跟你說分手,反觀你呢?孬種得連句像樣的『我們分手吧』都不敢跟我提,非要等到公司上市這一天,在如此重要的日子里,帶著蒲初柔出現在我面前,讓我成為一個徹頭徹尾的大傻子,成了一個大笑話!」
「所有人都想要被對得起,我也不例外!既然傷害已經造成,就別再擺出一副惺惺作態的樣子,讓人惡心。」
我還是第一次在蕭夏陽面前露出如此張牙舞爪又尖銳的一面,他不適地皺了皺眉:「我知道你現在是生我氣,我不怪你口不擇言,畢竟你有生氣的權利。」
「但是恬恬,有些話還是三思以后再說出口,免得將來會后悔。」
「后悔?」我「嗤」地笑了出來,「我現在就挺后悔了。」
聞言蕭夏陽馬上露出一副「我就知道」的表情,眼神中隱約地透露出幾分得意。
但下一秒,「啪」
的一聲,在走廊里回蕩。
蕭夏陽被打得偏過頭,也愣住了。
「后悔應該沒在臺上就給你個一大嘴巴子!」
「分手吧,死渣男!」
「你記住,是本小姐我甩的你!」
4.
那一日,我和蕭夏陽不歡而散。
后來在我與他共同的小圈子里有傳言流出,說我因為情傷,導致如今性情大變。
原先的我是多麼的溫婉啊,說話溫聲細語,從來沒有跟別人紅過臉,做事非常有分寸,在蕭夏陽面前不使小性子,也不作,堪稱二十四孝女友。
與現在的我可以說是天差地別。
但只有我知道,我只是回歸真實的自我罷了。
相愛的時候,我愿意為他收起身上所有的刺,磨平自己的棱角,包容他,甚至是尊重他身邊的朋友,世上的男人千千萬萬,不是因為他特別,所以我愛他,而是我愛他,所以他才特別。
但既然我要將自己的愛悉數地收回,他在我眼里就不再特別,我又何須另眼看待。
因為他已經不再值得。
雖然男人不值得,可錢值得。
畢竟感情可以背叛你,但錢,永遠不會。
蕭夏陽的發家史并非一帆風順。
四年前,在公司的起步初期,因為他決策上的錯誤,導致公司流失了一個重要客戶,造成了巨大的損失,為填補資金上的窟窿,蕭夏陽只得拼命地拉投資,在酒桌上差點兒喝到胃出血,是我大半夜的開著車去接他,見他如困獸一樣地終日為投資的事情而苦惱,主動地提出注資入股以解他的燃眉之急。
一共三百萬,是我賣掉母親留給我的那套房子換來的。
蕭夏陽也是知道的。
接受這筆錢的時候,他紅著眼,抓住我的手,發誓說等有錢的時候,一定會把房子買回來給我。
彼時我和他才開始戀愛沒多久,為了表示感謝,也為了證明不是白拿我這筆錢,他劃給了我百分之三十的股份。
如今公司上市了,經過稀釋,但仍然持有百分之二十五的股份,故而我也算是公司的大股東,有話事權和表決權。
我與蕭夏陽撕破臉是板上釘釘,八年的青春卻換不來一句體面的分手,饒是誰都會耿耿于懷,但這是人之常情。就好比你在大街上撿到一只被人遺棄的可憐流浪狗,好心地帶回家收養,好吃好喝地養了幾年之后,遺棄它的主人隨手扔給它一塊吃過的骨頭,不打一聲招呼就屁顛屁顛地跟人跑了,這種事情放在任何一個人身上,都會覺得既生氣又惡心,更多的是憋屈。
總不好把狗套麻袋然后一頓亂棍吧,畢竟是法治社會,你也不好跟條狗一般見識吧。
贏了比狗厲害,輸了臉狗不如,打個平手,跟狗一般。
不劃算。
所以只能及時止損,既然已經分手了,那就自認倒霉吧,誰讓自己識人不清呢?
有人可能會疑惑我為什麼不去報復他。
但在我看來,與其浪費自己寶貴的時間繼續跟這種人糾纏,何不痛痛快快地抽身,為愛情,為區區一個男人,搞得自己面目全非,甚至墮落到要和另一個女人雌競,這才是最蠢的。
況且,我拿著公司百分之二十五的股份,就算不上班每年的紅利也相當可觀,盡管蕭夏陽是持股最多的總裁那又怎樣,還不是給我打工的?
這麼一想,倒是挺爽的。
但有人卻不爽了。
咖啡廳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