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半夜。警察找上了門。
說有位寶媽指控我猥褻了她三歲的女兒。
鞋都來不及換,就被拉到了警局。
1
朋友到的時候。我剛做完筆錄。
大廳里,那位寶媽抱著女兒哭個不停。
看到我從審訊室出來,她立馬站了起來。
不等我開口。
她揚手就抽了我一耳光:「三歲的小女孩你都下得去手,你還是不是人。」
當著警察的面,她對我破口大罵,說我把她的女兒誘拐到了店里的地下室,實施了猥褻行為,罵我不得好死。
我猥褻?
我普普通通老百姓一個,遵紀守法這麼多年,做過最罪惡的事情,最多就是給附近的流浪貓摘過蛋蛋。
結果你上來就說猥褻,你想我死?
當下,大廳里人齊刷刷的都向著我看了過來,那眼神要多鄙夷有多鄙夷。
朋友見她一副要吃人的樣子。
趕緊擋在我前面:「這里面肯定有誤會,我兄弟不是這樣的人。」
寶媽哪能聽進去,出手就一通亂抓。
朋友被誤傷,臉上留下了幾個血道子,疼的齜牙咧嘴的。
我強壓怒氣:「女士,說話要有證據,不能亂說,誰猥褻你女兒?你說清楚,這麼十惡不赦的帽子能亂扣嗎?」
「就是你!」寶媽猙獰,「你畜生不得好死你!」
警官讓她情緒不要激動。
她就大叫撒潑:「我的女兒被侵犯了!你們不趕緊把這個強奸犯抓起來,沒天理!你們明擺著收了他的錢,才拖延著不立案,欺負我們孤兒寡母不能把你們怎麼樣。」
見警官陰著臉。
她意識到自己這一槍打歪了,趕緊又指著我:「這麼小的孩子你都下毒手,你不怕遭報應嗎?」
我不想再跟她爭執。
看向一旁的警官:「警官,我沒做過,她在污蔑我!」
「你敢說不是你?」寶媽氣勢洶洶的把三歲的女兒拖過來,讓她指證我:「是不是他?是不是他把你帶到地下室的?」
2
這位寶媽一連問了好多遍:「就是他把你帶到地下室里去,還脫了你的褲子,對不對!」
她那狠毒的眼神,嚇的小女孩直哭:"媽媽,嗚嗚,叔叔沒有。」
我朋友看不下去:「孩子都說沒有了,你干嘛這麼逼問她,你看看,她都讓你嚇成什麼樣子了?你平時就這樣嗎?」
旁邊的警察欲言又止。
寶媽立刻咆哮起來,兩只手抓著小孩的肩膀,死死盯著她:「你說啊!你跟媽媽說啊!他碰你了是不是!」
女孩含糊的哭著:「嗚嗚嗚,是叔叔,他碰我了。」
寶媽眼神一亮,立刻沖著警察興奮道:「警察同志,你聽見了,我女兒親口說是他干的!他是強奸犯!把他抓起來,快!」
朋友厲聲打斷她:「住嘴吧你,那小孩一個,你這麼引導的問她,能準確嗎?還不是你說什麼就說什麼,照著你這個問法,你就是問她地球是不是她毀滅的,她都得承認!」
寶媽激動:「她三歲了,已經懂事了,況且小孩子不會說謊的!」
她說著,那股無理取鬧的勁兒又上來了。
冷不丁就又要動手。
「少犯渾!」我朋友五大三粗,發起火來也不是個善茬,眼睛一瞪,寶媽就虛了半截。
她求助的看向警察:「警察同志,他!他還要打人!你管不管了?」
警察開口道:「我只看到你把別人抓的臉上都是血道子。」
寶媽得意:「那是他活該。」
調監控需要點功夫,趁著這時間。
我朋友,我們是和泥玩的發小。
我叫他罩哥。
罩哥揉著太陽穴問我:「老王,這到底啥情況啊?怎麼回事啊?」
3
怎麼回事?
我還想知道怎麼回事呢。
凌晨兩點多。
我在店里煮面吃,水還沒燒開。
警察就找上了門。
有位寶媽報案,說我今年五月份的時候猥褻了她三歲的女兒。
聽完我的話。
罩哥一聽:「真的假的?」
我震驚:「罩哥,你……」
「不是。」罩哥尷尬解釋,「我不是懷疑你,你是什麼人,哥了解,我的意思是,她怎麼就認準是你呢?」
「你可說呢,我多冤啊。」
在被傳喚的路上。
我腦子里只有一個想法「完了,我成竇娥了。」
盡管我同情這位寶媽的遭遇,也相信她也是一時激動,被憤怒沖昏了頭腦。
畢竟,一個單身母親遭遇這種事情,實在腦子冷靜不下來。
可這事,真不是我干的。
我壓根就不認識她。
充其量就是前段時間,她搬過來,我見過她兩次,連話都沒說過。
她的女兒倒是有時候,會跟幾個小朋友來我店里玩。
這怎麼就成我猥褻了?
警官調取了我店里的監控。
那位寶媽說,我是在 5 月 13 號到 5 月 18 號這段時間,趁著她忙,顧不上照顧孩子,把她孩子騙到我們家地下室給猥褻了。
可監控視頻里。
她女兒確實有一天來了店里,跟我孩子玩了會。
然后就離開了。
根本沒去什麼地下室。
警官看完錄像后,又調取了附近商家的監控,折騰到大半夜,確定我沒有犯罪嫌疑,所以不予立案。
聽到「不予立案」的四個字。
那位寶媽臉色驟然就變了,她聲嘶力竭:「就是他干的,是他把后面的錄像刪掉了!你們不立案,我就把他曝光,讓所有人都知道這個畜生的真面目!」
警官嚴肅警告她,錄像有沒有刪減,他們會找專業的人士來分析,在結果出來前,隨意在網上曝光他人,是侵犯他人的名譽權,有可能構成誹謗,是要承擔法律責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