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曉回到辦公室,對于楊真的話他并沒有感到意外,他早就猜到了楊真一定會留下某些東西來證明日記的事。
本來他以為楊真會選擇模仿作案,但沒想到楊真有自己的想法,不過這沒有關系,因為效果是一樣的。
其實陳曉不是很在意楊真所做的事,因為當年的案件太過出名,所以很多案件信息都非常透明,僅僅是這些,牽扯不到他的。
但讓他在意的是楊真繼續殺人的事,他不希望楊真繼續殺人,倒不是關心楊真,只是因為楊真殺人讓他感覺是因為自己的原因,內心很愧疚。
他決定阻止楊真,但楊真什麼時候會作案,這點他不清楚,所以他需要引導楊真,讓楊真按照自己的時間來。
想達到這個目的也很簡單,就是繼續激怒他,憤怒是需要發泄的,要麼發泄到自己身上,要麼繼續作案。
而楊真不可能對自己下手,要是他選擇對自己下手,第一個受害人就不會是別人了。
接下來,凡事楊真所在的地方都會有陳曉的身影,陳曉在不斷的打斷他說話,多虧了昨天楊真耍的那通脾氣,這讓同事對他的觀感差了很多。
所以在楊真與人交談時,陳曉隨便說一件事,就能讓他交談的對象和自己聊起來。
期間陳曉有意無意的觀察著楊真,看到他臉上的表情陰晴不定的,陳曉知道自己的目的達到了,沒人能接受這種落差。
你在和你的朋友分享一件事時,突然來了一個人,然后你的朋友拋棄了你,和那個人交談起來,你會怎麼想?會不會失望?何況是楊真這種人?
中午陳曉注意到楊真要拉著同事出去吃飯,陳曉大聲說自己已經點了所有人的外賣,那個同事歉意的看了楊真一眼,然后拒絕了。
楊真表情瞬間陰了下來,他知道這是陳曉在針對自己,但他沒辦法,他想不到什麼好的辦法。
陳曉知道同事肯定會拒絕楊真,倒不是因為占便宜的心態,而是僅僅不想和他一樣被排擠。
選楊真一個人還是選所有同事,這其實是個很簡單的選擇,倒不是陳曉有多大本事,能讓所有同事巴結他,而是陳曉已經訂了,大家不好駁他的面子。
何況以陳曉的經濟條件點的外賣怎麼著也比他們自己出去吃強,這麼一考慮,基本不會有人拒絕。
他陰沉的看了一眼陳曉,然后什麼也沒說轉身離開。
楊真離開后,同事面面相覷,眾人心知肚明,畢竟陳曉的做法簡直不要太明顯,但還是那句話,他們之間只是同事關系,還沒有那種為了誰和誰決裂的交情。
現在是楊真自己接受不了,畢竟誰都沒有刻意疏遠和他之間的關系。
這就是陳曉聰明的一點,如果他和楊真兩人的位置對調,他絕不會像楊真這樣做,他同樣會離開,但會給同事留些面子,表示理解,然后再離開。
楊真誤會的一點就是,他以為所有同事都站在了陳曉這邊,但事實洽洽不是這樣,同事沒有選擇站在陳曉這邊,他們也不會做出這種選擇,他們的做法就是一碗水端平。
現在的情況是楊真自己單方面退出了,其實他如果和之前一樣,他就會發現同事也會和之前一樣。
陳曉知道楊真現在一定已經憤怒到了極點,自己要做的就是趁此機會盯著他,然后阻止他犯罪。
當然陳曉內心還有一個想法,楊真的出現讓他有了徹底擺脫自身嫌疑的機會。
現在楊真已經知道了日記的內容,而且他作案也留下了當年的信息,雖然作案手法發生了變化,但事情已經過去三年多快四年了,誰能保證‘兇手’沒有出現變化?
如果警方抓到楊真,楊真肯定會說出日記的事,警方會怎麼做?
警方肯定會一邊查自己,一邊懷疑楊真的話。
已知楊真和自己有矛盾,所以警方不會輕易相信他的話,但如果楊真一口咬定,警方還是會調查自己。
想到這,陳曉知道自己接下來該怎麼做了。
最理想的情況是楊真被捕后沒有說出日記的事,但這是不可能的,除非楊真死了。
而楊真最合理的死亡方式就是被警方當場擊斃。
這樣一來只有一種情況才能達到這種效果,就是楊真在警方出現時繼續行兇,警方一定會選擇開槍,為了確保這一點,自己必須要出現在現場,而且做的事情會很多。
自己首先要救下被害人,這樣事后受害人可以為自己作證。
自己還要刺激楊真,確保在警察來了之后楊真失去理智選擇繼續行兇。
最后自己要做的就是用身體擋住槍口,留出的身體部位一定要是致命的,這麼做是擔心萬一警方里有神槍手,沒有當場擊斃楊真,只是讓他失去行動力,這樣一來自己之前所做的一切都白費了。
這里面有很多不確定因素,而且自己還要承擔一定的風險,萬一警方打偏了呢?自己不是完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