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如此,我也不必再隱晦,拿出公文包里的文件,正準備跟他開門見山。
他卻用眼神制止了我。
他盯著我,就像一頭即將發怒的獅子,一字一句地說。
「可是我老婆,是被害死的!」
05
我的心臟就像漏了一拍。
之前我以為他已經做好跟我談判的準備。
甚至從他表達出來的隱藏意思里揣測,也許他之前的舉動,就是為了爭取更好的條件,同時掌握賠償金的支配權。
但他最后的話突然對我如有重擊。
如果案件真的有隱情,就完全顛覆之前的判斷了。
我問他到底怎麼回事,還有什麼事情是委托人沒有告訴我的?
吳曉宇轉回身,對著妻子的遺像:
「我老婆送到醫院的時候,還沒有死。
「醫生剛把她送進手術室不到五分鐘,她就走了。
「醫生告訴我,哪怕能再早二十分鐘,人就有很大希望活下來。
「甚至說不定孩子都可以保住。」
他說到這里,眼淚終于抑制不住地流下來:
「二十分鐘,兩條人命,這不是害死她是什麼?」
我啞然,之前以為會聽到怎樣驚險離奇的陰謀事件,原來只是他的臆想。
不過,我理解他的心情:
「我看過卷宗,事故發生在當天上午 11 點 13 分。
「司機立即報警后,救護車 8 分鐘趕到現場。
「11 點 33 分,救護車將你妻子送到醫院。
「11 點 39 分,醫生宣布張燕死亡。
「吳先生,雖然醫生說的也許是實情,但這時間實在是……」
「你放屁!」吳曉宇忽然歇斯底里地咆哮起來。
他一邊不停地從身上摸出什麼甩在我面前,一邊像背書般將仿佛過了無數遍的內容一股腦地宣泄出來。
「我的妻子是早上 9 點半做完產檢。
「9 點 45 分,我送她到公交站臺。
「9 點 48 分,公交車到站她上車。
「10 點 21 分,她從公交站下車。
「下車的公交站距離車禍地點 1127 米。
「我用跟老婆散步的速度,走了 2821 步,用時 14 分 37 秒。
「我老婆就算走得慢,哪怕翻倍,最多也不超過 29 分鐘。
「她到車禍地點絕對不會晚于 10 點 50 分!
「那為什麼?
「11 點 13 分才報警?」
他說最后一句話的時候,我能感覺到,那種深入骨髓的咬牙切齒。
我看到他甩在我面前的東西,是好幾張皺巴巴的白紙,上面寫滿了密密麻麻的數字。
我終于意識到前幾天他去了哪。
這每一個數字,恐怕都是他驗證數十遍出來的結果。
我欽佩他的毅力,但是從法律上說,這些數字的意義……約等于無。
我只好委婉地告訴他,如果真覺得案件有隱情,可以向警察反應。
「我說了,但他們說,這些都只是我的推理,沒有實質的證據。」
我嘆了口氣。
「確實是這樣,你的這些依據,只是在理想情況下。
「但誰也不知道你妻子在路上究竟發生了什麼。
「也許她發現掉了東西,回去撿了一下。
「也許她走累了,休息了一陣。」
拍了拍他的肩,我安慰他:
「張燕已經走了,別再太為難自己,除非你能找到實質性的證據。」
他突然抬起頭,血紅的眼睛對著我:
「我有!」
06
吳曉宇所謂的證據,是附近一位老漢的證詞。
因為地處偏僻,他走遍了車禍現場方圓兩公里,才找到這一個似乎對車禍有些印象的人。
當時老漢在距離現場 300 多米遠的一個院子里收東西,隱約聽到外面有汽車急剎的聲音。
因為下雨,聽得不太真切,而且隔著院子的墻,他也沒看到具體發生什麼。
只是老漢收完東西回屋的時候看了下時間,11 點還差幾分鐘。
也就是,車子急剎的時間大約就是 10 點 50 分之前。
我為此去了一趟警局。
警察談起吳曉宇的事,也不免有些唏噓。
他跟我說的這些,早就已經對警察說過,包括所謂老漢的證據。
可是,就像我判斷的一樣。
他的所有說法都僅僅是他個人的猜測,除了張燕在公交車的上下站時間,其他都無從證明。
而最關鍵的老漢說辭,也因為他并沒有直接目睹車禍現場而無法作為目擊證人取證。
警察告訴我,車禍當天原本是吳曉宇陪著張燕產檢,后來吳曉宇接到公司的電話,因為下雨,訂單爆滿,外賣的人手不足,公司催他回去。
本來他也想將張燕送回家再走,或者讓張燕打車。
可是張燕說自己沒事,正好醫生讓她多走動走動,便催著吳曉宇出工,自己搭公車回家。
說到底,這夫妻倆都只是想省點錢再能多掙一些,為孩子的到來多做些準備。
可是,誰都沒想到悲劇就突然發生了。
吳曉宇也許是心底里無限的自責,所以催生了這種異樣執著的情緒。
總想找到案件的其他原因,來彌補心中對妻子的虧欠。
我聽完沉默很久。
不過,無論怎樣,一切又回到了原點。
從警局回來之后,我去了趟王總那里。
我將現在的情況跟他說了一遍。
距離案件開庭還有一周時間,可是張燕家屬的情緒還是非常激烈,所以諒解書可能并不容易拿到。
王總對這個結果不太意外。
看來他在找我之前已經與吳曉宇他們接觸過,知道很難取得進展才把案子交給我死馬當活馬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