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的朋友證實,他離開時,是獨自一人開車走的。監控也證實了,他的車里,至少副駕駛座上,沒有人。
隨后經過兩公里的車程,張相平進入了鳳棲路,在遇害地點停下車。
右側前后兩個輪胎的扎胎釘,一定是在他離開半島酒店,到遇害點這中間開車軋上后,扎進的。
兇手沒有辦法在馬路上放置扎胎釘,等著張相平的車子前后兩個輪胎剛好軋上去。如果兇手要在馬路上這麼做,一是兇手沒辦法事先預測一輛車子的輪胎運行軌跡,二是如果兇手放了很多個扎胎釘,保證車子一定會軋上,那就不會只扎到張相平一輛車。因為他手下在案發后專門拿扎胎釘找各個修車店看過,都說是自制的,他們沒見過這種扎胎釘,而且這幾天也沒遇到其他車子輪胎被這釘子扎爆的。
高棟眼睛一亮,唯一的可能,當張相平把車停在半島酒店下方的停車場時,被人在輪胎下放了扎胎釘,這樣張相平的車必然就會中招!
沒錯,就是這樣!
接下來,該考慮兇手為什麼要放置扎胎釘了,這對殺害張相平,有什麼幫助呢?
高棟思索一下,對,明天找輛車,親自做個實驗。
第三十八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