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少我們現在很清楚他的身高和體重。他是個細心冷靜的人,兩次犯罪都沒留下關鍵證據,而且犯罪做得很巧妙,很低調,一點也不變態血腥,四名被害人身上都沒傷口,如果不是我們警方介入,旁人都不會知道被害人是被人謀殺的。他并不是那種想鬧出大案子,最后被警方抓住來表達他犯罪欲的家伙,那麼他在監控下的這個異常行為就很難解釋了。”
林杰思索半天,道:“老大,我的觀點和你不太一致,我還是更偏向于認為兇手是個心理有障礙的人。從他跟我們打電話時的囂張語氣,以及刻意在監控下表露自己的行為可知。而你說的他在其他監控里沒表現出自己,我覺得一個罪犯沒必要每經過一個路口,就表露一番自己吧,他在作案后露個面,已經足夠彰顯他的表演欲望了。”
王格東堅決搖頭,繼續要說服林杰:“你看問題要結合兩個案子從頭到尾的所有線索,保持思路的連貫性。第一,四名受害者全部是中毒身亡,手法干凈利落,從犯罪行為學上分析,兇手下毒是為了讓謀殺更低調,更能保護自己不被發現。如果有心理障礙,或者有犯罪表演欲的人行兇,往往會采用見血、分尸等殘忍手段來表達自己潛意識中的變態訴求。第二,兩次兇手都只在他犯罪后對著一個監控露面,而經過其他監控時,沒有表現出任何異常,選擇了盡可能繞開監控的方式,這不是巧合,這說明了他并不是想真正暴露自己,應該是另有某種其他目的。
至于這目的是什麼,我現在完全猜不透。第三,他在江家案子中說話輕狂囂張,但整個案子你回頭看一遍,他的囂張根本目的是引著王麗琴和我們警方一步步按他的節奏,步入他的詭計,從而實現毀錢殺人的陰謀。你看他雖然囂張,但江家整個案子做得滴水不漏,甚至從頭到尾沒露面。這樣細致的犯罪手段的實施者,會是一個輕狂囂張的人嗎?不可能!第四,兇手的犯罪動機現在很明確,就是為甘佳寧復仇。如果是為了單純發泄仇恨的情緒,兇手該把案子的動靜鬧得越大越好,但兩次都是低調地用毒殺人,殺人不見血,這點也與你說的兇手有犯罪表演欲不符。”
林杰想了想,咂嘴道:“好吧,也許你是對的,不過我還是保留自己的判斷,我更相信兇手是個有犯罪表演欲的人。”
王格東無奈點點頭:“我所做出的分析,也僅僅是建立在根據目前有限線索的推理上,也未必就是最終的答案。兇手到底是個什麼樣性格的人,現在誰都說不好。”
林杰道:“對了,這次犯罪中,兇手除了這名胖子外,另外一名同伙是誰還是不清楚。根據老陳那邊的鑒定,兇手是站在李家周圍幾十米的范圍內,用遙控器操縱塑料瓶。根據監控顯示,李啟明是八點十一分進入小區的,估計過了一兩分鐘到了自己家門口,下車開門就遇害了,他媽姚素月的被害時間差不多。因為兩人倒地后是在八點二十分就被其他路過的居民發現。
所以姚素月母子的死亡時間都是在八點十一分到二十分之間。但胖子七點零八分進入小區,停留了十分鐘,七點十八分就離開了小區。此后的監控,再也沒看到胖子進過小區。也就是說,胖子在案發前就走了。最后操作遙控器動手的是另外一個人。但我們監控里暫時沒注意到哪個人有嫌疑。”
王格東摸摸額頭,想不明白:“胖子七點多進入小區后,為什麼過了十分鐘就走了?操作遙控器是一件很簡單的工作,他既然已經進入了小區,為什麼不等在小區里,自己動手,而是讓另個同伙動手?”
林杰道:“是啊,這件事很古怪。我們多少還知道胖子是兇手,但對那個同伙,連是男是女都一無所知,沒有任何線索可供我們調查的。我們也沒辦法知道這名同伙到底是在胖子離開小區后進入的,還是之前就已經在小區里了;更沒辦法知道同伙是在案發后很快離開了小區,或者藏在小區里第二天再走,甚至有可能同伙就住在小區里,連著幾天沒出入過小區,要找到他更是困難了。”
王格東思索一陣,嘆口氣:“是啊,這名同伙的身份更神秘。胖子和同伙彼此間的關系,他們犯罪中各自扮演的角色,我們一無所知。明天我再去趟濱江小區,把里面的環境再仔細看一遍。”
第四十五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