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完這一切,陳進刻意在監控下豎中指,留下身影,留給警方的線索只有他的身高和體形,利用內增高的詭計,引導警方尋找身高170厘米到174厘米的人,卻怎麼都沒想到,實際案犯的身高僅為165厘米。
離開安樂路后,陳進避開路面監控,快速回到自己車上,駕車來到綠地旁,帶走了江小兵的尸體。第二天一早,陳進開始那一段“綁架”的計劃。在通知到水庫交易的前一天夜里,他布置了箱子和沉尸湖底的工作。
第二次犯罪中,陳進用同樣的分段跟蹤法,連續跟蹤了姚素月和李啟明母子,掌握了兩人的日常出入規律。在李啟明回家的那天,先步行進入小區,準備在鐵門上掛上劇毒氰化氫的噴瓶,自己躲一步伺機操作遙控器。此時他的疾病發作,發現藥瓶空了,無奈只好先快速離開小區,回家吃藥后,為了抓住這星期的機會,他騎電瓶車快速折回,此時李啟明尚未回家,他掛上噴瓶后,李啟明下車開門,陳進操作遙控器,氰化氫大量噴出,李啟明因吸入過量很快身亡。
而后,陳進查看四下無人,來到門旁,為不留下指紋,用衣服包住手指按下門鈴,引姚素月出門。姚素月來到院中,看到門外倒地的李啟明,沒時間多想就跑過去開門,陳進趁機再次按下遙控器上噴瓶另一個方向的按鈕,將姚素月毒殺。
第三次犯罪對陳進是極大的考驗。因為范長根一家住在帝景苑這安防嚴密的官員小區,并且范長根身為派出所所長,本身警覺性就比前兩次犯罪中的人好,并且他知道案情,可能會提高警惕,設置機關裝置的犯罪成功率不高。
陳進購買了望遠鏡,來到小區后的山上,連續幾天進行觀察,確認了范長根家的準確住址,并且看到送奶工和送報工可以進入小區而不用登記,更意外看到范長根家訂了牛奶。
于是陳進偽裝成送奶工進入小區踩點,經過分析,認為更換牛奶箱,在牛奶中加入三氧化二砷的計劃可行,便依照計劃,在真正送奶工剛離開小區不久,他進入小區更換了范長根家的牛奶箱。當天范長根及妻子因喝下的牛奶中三氧化二砷含量過高,搶救無效死亡。
最后一次犯罪,也就是昨天,陳進一早出門看到了街上的警察,他懷疑自己身份暴露,經過通告欄時,看到了自己的通緝令。他火速回到家中,燒毀了帶有自己DNA的物件,并且快速拖了一遍地,盡可能減少屋內殘留的毛發等攜帶自己DNA的東西。他計劃之一是毀滅DNA后,在外潛逃時殺害一名身材相仿的中年男子,隨后點燃毀尸,偽造成畏罪潛逃、懼怕抓捕,最后自服毒藥并自焚的假象,讓警方盡早結案,不再通緝自己。他的計劃之二是繼續完成他的犯罪計劃,殺死計劃中的最后一人,張宏波。
所以他在清理完房間的DNA后,帶上了殺害張宏波的犯罪工具,穿上增高鞋,扮上假發、眼鏡、胡子,經過化裝后出門。
來到街上后,他發現沒有人注意自己,甚至經過警察身旁,都未被發現。他逐漸放下心來,想著處決計劃中的最后一人。
他來到張宏波的公司,偽裝成法院人員進入等待。
張宏波來到會議室后,陳進關上門,突然掏出一把仿真槍,說自己就是警方要找的人,叫張宏波不要動。張宏波知道此人已經連續三次作案,并且看到他手中的仿真槍,以為是真槍,極其害怕,絲毫不敢動。陳進把他控制在沙發上,舉槍威脅繞到其身后,迅速掏出裝有高純度尼古丁的針筒,扎進張宏波的脖子。張宏波雖然奮力反抗,甚至把陳進推倒,把陳進的衣服都撕破了,但陳進拼了全力和張宏波搏斗,沒過幾十秒,張宏波體內的尼古丁作用到大腦,很快不省人事,自始至終未能沖出會議室。
所以直到陳進離開公司,還沒人發現張宏波已死。
陳進離開公司后,想到自己的計劃已經全部完成,而自己的壽命也已不多,沒必要殺害一個無辜者換取自己半年的自由。于是他心甘情愿地來到便衣警察的車前,自首投降。
案件似乎到這里已經很清楚了,但王格東始終覺得其中存在一些疑點。他反復斟酌整起案子,疑點雖有,但總能被陳進的回答解釋。
他心里最耿耿于懷的一點是陳進到底有沒有同伙,但陳進的回答里找不出任何矛盾的地方。即便刑訊逼供,如果真沒同伙呢?結果還不是審不出?
第八十三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