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知在爭執的過程中,她又昏倒一次。”
“昏倒?該不會是打的吧?”
江偉搖搖頭:“應該不會動手的,畢竟葉援朝好歹是派出所副所長。但葉援朝心里是否把這次昏倒和后來的精神病聯系起來,就不得而知了。”
高棟冷笑一聲,一個精神不正常的女人,多次跑到辦公單位鬧事,換誰都受不了,這些事也不能全怪王寶國和胡海平,畢竟他們前幾次也是給葉援朝面子,讓他管好老婆。但葉援朝派出所的工作也忙,哪能天天看得住。不過這事歸根到底還是葉晴被沈浩撞死,幾家單位都不管醞釀出來的。
當然了,誰讓沈孝賢是紀委書記,監管所有其他單位,又是縣委班子主要成員,為官多年,勢力根深蒂固,又有省里的硬關系擺著,縣級單位哪個敢動他兒子,就算告到市級單位,他兒子最后八成還是安然無恙。所以責任也不盡在王寶國和胡海平等人的身上。
如果沈浩他爹不是紀委書記,換作一般人,就算是個大老板,開車把派出所副所長女兒撞死,怎麼都得按故意殺人罪死刑了。
這就是現實。
高棟沒能力也沒心思管他們寧縣的“現實”,他要做的就是破案,只要能破案,管他們縣里誰是誰非,跟他都沒半點關系。
就像他讓江偉放了陳翔,并不是他有多大的同情心,不想一個孩子的前途毀了,而是連著兩起敏感案子的偵辦期間,他已經下令周邊媒體都不能報道了,要是因一個隨便能處理的小案子把媒體引來,最后把這兩起命案捅出去,那才是大問題。
所以這種時間點,他壓根兒懶得理會放走陳翔會跟寧縣其他單位鬧不睦,別給他添亂就行。
現在的情況,把葉援朝作為假定嫌疑人,和目前的偵查線索是不矛盾的。
先殺王寶國,再來胡海平,葉援朝有這方面的動機。
他做過偵察兵,又干過刑警,有殺人的能力。
而且,王寶國和胡海平的住址,他都清楚。
但他也僅僅是有嫌疑而已,最關鍵的是證據!
在沒有證據指向的前提下,貿然就把葉援朝列為第一嫌疑人,順著這條線查,如果和他無關呢?
那麼就會犯了案件偵破中的頭號問題:方向性錯誤。
高棟向來的辦案技巧中有一條:在沒有足夠證據的前提下,盡可能少或者不下方向性結論,只有強證據支撐下做出的必然性推論,才是無錯的方向。
這套他擅長的辦案方法有著強大的容錯率,可以盡可能地利用人力物力,減少做無用功。
這也是他破案率遠高于其他刑偵專家的原因。
高棟尋思許久,顯然,表面上看,葉援朝是個嫌疑人的“合適人選”,卻沒有證據,尤其葉援朝的鞋碼不符,并且在王寶國案發當晚,有不在場證明的物證,所以他不能貿然下結論。
“最近葉援朝的表現和過去一樣嗎?”
江偉點點頭:“我找人偷偷問了,他還是和以前一樣,經常喝酒,也不太管事。”
高棟心里剛對他重新泛起的懷疑又減少了一層。因為連續殺人案中,兇手殺人后,往往會進入殺人的亢奮期,生活狀態多少也有所改變。例如葉援朝最近突然不喝酒了,生活積極向上了,那就更符合嫌疑人特征了。
可葉援朝狀態依舊頹廢,這與嫌疑人有矛盾。
當然,也有可能是葉援朝故意偽裝的,這是在演戲。高棟也想到了這一點。
他撓撓頭,道:“12月6日傍晚,胡海平死的時候,葉援朝在哪兒?”
“執勤表上沒有葉援朝,他是不是在家現在沒法兒確認,需要調查一下嗎?”
高棟點點頭:“我上一回已經派人跟他當面確認兩次了,如今再去查,恐怕不太好辦。如果人真是他殺的,這回問一定是問不出的。”
“那怎麼辦?”
高棟道:“他的事你們縣局不方便參與,我自會酌情考慮。你這頭還是跟市局的人一起,抓緊時間查上周日的監控吧。”
第二十七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