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我估計兇手的體重可能在一百三十斤左右。”
陳法醫點點頭,道:“至于其他的腳印,重量與邵小兵的體重符合,是因為兇手上山時,他帶著滑輪和六十多米繩子的重量。”
高棟道:“那你有沒有想過,兇手上山時帶著東西,體重鑒定結果與邵小兵相符,但他不是所有時間內都拿著東西的,為什麼所有腳印的體重鑒定結果是一致的呢?”
陳法醫思索下,不解搖搖頭,道:“這是個矛盾點。”
高棟道:“這表明,兇手放下滑輪和繩子后,一定拿起了身旁的石頭,來保證自己所有腳印的體重基本一致。”
陳法醫吃驚地張大嘴:“這……這都能想到嗎?這是什麼兇手?”
高棟道:“兇手選擇讓邵小兵自殺的地方,不挑在其他地方,偏偏挑在這里,就是因為這里的腳印能夠得到最好保存,讓我們有足夠證據認定是自殺。他故意把腳印留給我們,自然是考慮到了我們警方會對腳印進行的各項鑒定工作。”
高棟拿起電話,叫來江偉,把分析結果和他溝通一遍后,吩咐他馬上派人去調查邵小兵案發前一段時間內,全縣范圍內哪家店出售了至少六十多米長的繩子,還有最近有沒有人買過滑輪。
高棟知道,寧縣是沿海漁業大縣,這種直徑的繩子和滑輪在漁船上用得很多,這種店也很多,調查需要頗費一些功夫,但現在這是最直接的辦法了。
打發兩人走后,高棟坐在椅子里重整了一番思路。
兇手的身高在171到175之間,真實體重在130斤左右,監控上判斷此人是個中青年,具體年紀不詳。
邵小兵案子中,盡管兇手匪夷所思地用了滑輪裝置來制造自殺假象,但他細節不可能百分百盡善盡美。譬如他腳下踩到過繩子,他把滑輪放在地上時,留下一小段圓弧的壓痕。當然,如果不是想到了滑輪裝置,面對這一小段若有若無的壓痕,高棟只會以為旁邊踢開了塊石頭留下的,根本不會格外注意到。
邵小兵的自殺偽造過程已經基本清晰了。
兇手大概是先控制住了邵小兵,應該是用捆綁的方法,把他放在了懸崖下,再來到山坡上,掛好滑輪,放下繩子。再回到懸崖下,把繩子系住邵小兵。又重新回到懸崖上,把邵小兵拉起后,剪開繩子,讓他自由落體。最后,收拾完一切走人。
如果劇本真是這樣,那麼邵小兵的車子最后出現在一公里外也有了解釋。
兩個滑輪和至少六十米長的繩子不可能是兇手隨身帶的,一定是控制住邵小兵后,開車前往沙灘中途拿的。此前已經分析出兇手有一輛車,那麼兇手一定是把這些犯罪工具事先放車里,開著邵小兵車子的中途,下車到自己車上拿犯罪工具。
在沙灘安排完一切后,兇手帶著滑輪和繩子離開現場。
如果兇手的車輛事先是停在沙灘附近的,他沒必要開邵小兵的車子,直接把犯罪工具拿回車里離開就行了。所以兇手的車輛一定是停在離沙灘很遠的地方,滑輪和繩子這麼多東西兇手沒辦法直接拿在手上走回去,所以重新坐上邵小兵的車里,駛離到一公里外的地方。
但是村莊所在位置,和來時的路線是相反的,證明兇手的車子不在村莊附近。
那麼兇手自然也不會拿著這麼多東西,從村莊走回到車子處。
如果這一切的推理是正確的,一定,兇手一定把犯罪工具扔在村莊附近!
事后第二天警方就調查了村莊,兇手應該不敢回到村莊拿走犯罪工具,因為那樣做風險很高。
高棟想了想,馬上決定派人到村里去問仔細,并在村莊附近仔細找尋,只要找到了犯罪工具,那麼這一切的推理就完整了。
他把兇手在邵小兵案中的整個犯罪經過思索了一遍,兇手在犯罪細節的處理上已經無可挑剔了。譬如在山坡上掛好滑輪和繩子后,兇手甚至會想到拿起身旁的石頭下山,使根據他所有的腳印進行的體重鑒定結果基本一致。
可他千算萬算,實際操作過程中,至少六十多米的繩子依然不小心踩到過。
僅此一個瑕疵,但,這就是突破口!
思緒回到胡海平被石板砸死的案子上來,盡管高棟還沒想明白兇手是怎麼控制石板掉下去的,但顯然石板掉落的時間是經過精確計算。
一個是自由落體,一個是滑輪裝置。
高棟眼神寒光一閃,兇手的物理力學知識可真是學得扎實啊!
第五十五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