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機運營商提供的線索顯示,在與車輛GPS信號斷開差不多的時間,七個人的手機先后關機了。也就是說,1月9號中午12點,一車人遭遇了某種情況。GPS的行駛記錄還顯示,車輛是從白象縣收費口直接上的高速,中間沒有停留,一直開到了紹市服務區,此后無信號。
1月9日傍晚,工商所家屬發現失去聯系,晚上手機依舊撥不通,相互一問,才知道七個人手機都關了。
1月10日早上,工商所家屬來報警,說七人失聯。當天警方壓根兒沒想到出了大事,沒有做出實質性的調查舉措。
1月10日晚上11點到12點間,兇手在白象縣老公路殺死五名被害人,燒毀車輛,同時另有一男一女不知所蹤。至此,距前一天中午出事,剛好過去一天半。
1月11日早上,兇手打了個報警電話,用電腦合成的機械聲威脅登報道歉,否則揚言殺死人質。
1月11日中午后,幾名大學生發現了出事的汽車。而到現在為止,兇手再也沒和警方繼續聯系。
高棟長久地看著筆記本里的時間記錄,心里泛起了幾個疑問。
首先,兇手在工商所的人1月9日離開白象縣幾小時后,就成功控制了整車人。人質卻是在第二天的晚上才被殺死的,那麼其間空白的一天半時間里,發生了什麼事?為什麼間隔這麼久才殺人?
其次,兇手明明已經把人質殺死,為何還要在第二天早上打報警電話,威脅倘若不按他的要求,會在1月12日把人質殺死?他以為這種要求會得到同意?
目前唯一較明確的一點,就是兇手的犯罪動機。
兇手從頭到尾都沒提過錢,甚至昨天車子里抬出的尸體身上錢包中的財物也基本完好,只不過被燒成了灰。這些燒成灰的現金初步清點就有兩萬多。顯然,兇手不是為了錢。
普通的仇殺?沒道理一車人都和他有仇,能讓他犯下這麼驚天動地的案子。
排除謀財和仇殺這兩個動機,那麼僅有的動機就是報復工商所的人了。
從他的那個電話,可以判斷此人應該極端痛恨工商所的亂收費現象,所以不但要殺死工商所的所有人,還要求登報向社會道歉,讓工商所顏面掃地。
這得多大的仇恨,才敢犯下這種罪行?
這時,高棟手下的刑偵隊長張一昂走進辦公室,道:“老大,把昨天發現車輛的幾個大學生重新請到局里做了詳細筆錄,這是筆錄副本。”張一昂把幾張紙放到桌子上。
高棟隨便看了幾眼,就放到一旁,問:“我聽說這條山路已經廢棄多年,因為中間有多處塌方,路口也被水泥墩攔了起來,兇手是移開一個水泥墩后,把車開進去的,平時根本沒人往那兒走,怎麼這幾個學生這麼巧,偏偏從那條路去山里面露營?進山就這一條路嗎?”
“那倒不是,這條路封閉了,另有一條前幾年造好的路進山。學生說因為沒人走,所以他們才特意挑了這條路,他們的露營有點野外生存體驗的意思。我們調查了幾人的身份,都是今年剛進大學的新生,原先是高中同學,彼此幾個很要好。今年過年早,所以學校放假也早,他們最早的7號就放假了,最晚的9號,去露營的決定是9號晚上他們幾個人聚會時臨時確定下來的。”
“誰提議這條路線的?”
張一昂拿起筆錄副本,目光搜尋一番后,指著其中一人的名字說:“這人提議的,他們選擇了多條路線,最后考慮到幾個人都住縣城,彼此碰頭后從這條路最近。”
高棟看了這個人的信息,是上海一所大學的學生,9號才放假回來,不可能有作案時間,又粗略掃了一遍整個筆錄,確定他們選擇這條路線也僅是巧合。并且這幾人學生身份已經查證,不存在犯罪可能。
他點點頭,讓張一昂先繼續去查線索。
高棟看著筆錄,現在已經弄清了,燒毀的車輛和尸體在兇手約定的日期前被提前發現純屬巧合。
這幾個學生的出現,尸體被提前發現,是隨機事件,是個意外,是兇手沒預料到的情況。
假設,昨天這幾個學生并未發現尸體,恐怕警方現在還在為能否成功解救人質煩惱呢。
昨天早上的那通報警電話后,到今天早上,兇手再也沒有聯系警方,想必是看到這麼多警車開向西南面的老公路了。
如果沒有這幾個學生提前發現尸體的意外,兇手接著會怎麼做?
現在對兇手的一切依舊一無所知,甚至對方是幾個人也不知道——當然,除了動機非常明顯。
一切等待監控了。昨天晚上高棟連夜派人去紹市服務區拿監控,現在安排了三十多號人查看,相信很快會有結果。另外,今天也派人去查別克車上高速時領的通行證,根據通行證,就能確定車子是幾點幾分從哪里下的高速了,到時再提取監控和照片。
第八章